结客少年场行

作者:李白      朝代:
结客少年场行原文

紫燕黄金瞳,啾啾摇绿騣。


平明相驰逐,结客洛门东。


少年学剑术,凌轹白猿公。


珠袍曳锦带,匕首插吴鸿。


由来万夫勇,挟此生雄风。


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


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羞道易水寒,从令日贯虹。


燕丹事不立,虚没秦帝宫。


舞阳死灰人,安可与成功。

结客少年场行拼音解读
yàn huáng jīn tóng
jiū jiū yáo 绿 zōng
píng míng xiàng chí zhú
jié luò mén dōng
shǎo nián xué jiàn shù
líng bái yuán gōng
zhū páo jǐn dài
shǒu chā hóng 鸿
yóu lái wàn yǒng
jiā shēng xióng fēng
tuō jiāo cóng mèng
mǎi zuì xīn fēng
xiào jìn bēi jiǔ
shā rén dōu shì zhōng
xiū dào shuǐ hán
cóng lìng guàn hóng
yàn dān shì
méi qín gōng
yáng huī rén
ān chéng gōng

※提示:拼音为程序生成,因此多音字的拼音可能不准确。

紫燕黄金瞳,啾啾摇绿騣。
紫燕这匹骏马有着黄金色的眼珠,马嘶鸣时摇动着它颈上那美丽的绿色鬃毛。

平明相驰逐,结客洛门东。
侠士们天刚亮时便竟相驰逐,在洛阳东门相聚会。

少年学剑术,凌轹白猿公。
年少时学习剑术,剑术高超,白猿公败在少年的手下,飞上枝头化为一只猿猴。

珠袍曳锦带,匕首插吴鸿。
少年穿着饰有珠宝的锦袍,腰间插着匕首和吴钩。

由来万夫勇,挟此生雄风。
他自小一个人就有万人的英勇,如今腰间插有宝剑就更显雄风了。

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
与豪侠剧孟结为好友,二人一见如故,一同去新丰畅饮美酒。

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少年志气豪猛,哪怕在都市中,杯酒之间就可以结束一个人的性命。

羞道易水寒,从令日贯虹。
对于在易水高歌、徒令白虹贯日的大侠荆轲,他们也羞于效仿。

燕丹事不立,虚没秦帝宫。
只可惜荆轲刺秦王没有成功,徒然死在秦宫之中。

舞阳死灰人,安可与成功。
像秦武阳那样的人如同死灰一样,跟他这样的人结交朋友,事情怎么会取得成功呢?

紫燕黄金瞳(tóng),啾(jiū)啾摇绿騣(zōng)。
紫燕:骏马的名称。啾啾:马的鸣叫声。绿騣:黑色的鬃毛。騣,同“鬃”。

平明相驰逐,结客洛门东。
洛门:指洛阳城门,汉代的长安城门。

少年学剑术,凌轹(lì)白猿公。
凌轹:欺凌,辱蔑。白猿公:这里运用了典故,越国的一名女子善于剑术,在路上遇见了一名老翁,他自称袁公,与女子比试剑术,没有胜利,而飞上树,变成了一只白色的猿猴。

珠袍曳(yè)锦带,匕首插吴鸿。
吴鸿:宝剑,吴钩的代称。

由来万夫勇,挟此生雄风。

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
剧孟:人名,汉代洛阳人,著名侠士。

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羞道易水寒,从令日贯虹。
日贯虹:白虹贯日,形容志气威猛。

燕丹事不立,虚没秦帝宫。

舞阳死灰人,安可与成功。
舞阳:指秦武阳,是荆轲的副手,见到秦王后特别惊恐,让秦王有所察觉。

诗人一直有“安社稷,济苍生”的壮志雄心,但总不能如愿,于是在无奈中不期然发出不平之鸣。这首诗就是此种情况下的心声。

此诗塑造了一个剑术超过白猿公,纵横江湖的少年侠士形象。他剑术高强,却一直未能得到施展的机会,于是发出了愤恨激越的郁闷不平之鸣。

开首写少年所骑骏马的神骏与装饰之豪华,“平明”写少年在白天骑马相互驱驰,在洛门东结交朋友。接着,“少年”两句写其剑术超过传说中的白猿公,突出其剑术之高超。

接下来八句写其纵横江湖之勇猛形象。特别是“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两句,写尽了少年的豪侠形象。最后几句借荆轲刺秦事抒发内心的情感。与一般的咏叹荆轲刺秦的诗不一样的是,全诗没有出现荆轲的名字,但“缺场”的荆轲事实上是诗中的主角——诗人自己。诗人批评谋划行刺秦始皇失败的燕太子丹,是因为他没有给荆轲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展身手的条件,反倒找来一个进入秦宫就面如死灰的秦舞阳,帮了倒忙,给剑客造成干正事的掣肘。

这种批评正好表现出诗人渴盼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这首诗虽然有郁闷与不平,但依旧是那种扬厉雄健的风格,很好地表现了诗人的豪侠气质。

参考资料:
1、郭宝玉,浮伟忠,张海波编著.唐诗宝鉴壮志凌云卷:陕西人民出版社,2010-03:第49页-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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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客少年场行翻译

紫燕这匹骏马有着黄金色的眼珠,马嘶鸣时摇动着它颈上那美丽的绿色鬃毛。 它一路奔驰,天刚亮的时候就到了长安洛门。 年少时学习剑术,剑术高超,白猿公败在少年的手下,飞上枝头化为一只猿猴。 少年穿着饰有珠宝的锦袍…展开

翻译:

紫燕这匹骏马有着黄金色的眼珠,马嘶鸣时摇动着它颈上那美丽的绿色鬃毛。 

它一路奔驰,天刚亮的时候就到了长安洛门。 

年少时学习剑术,剑术高超,白猿公败在少年的手下,飞上枝头化为一只猿猴。 

少年穿着饰有珠宝的锦袍,腰间插着匕首和吴钩。 

他自小一个人就有万人的英勇,如今腰间插有宝剑就更显雄风了。 

与豪侠剧孟结为好友,二人一见如故,一同去新丰畅饮美酒。 

少年志气豪猛,哪怕在都市中,杯酒之间就可以结束一个人的性命。 

不要说易水寒冷如冰,看看今日白虹贯日,如此晴朗。 

只可惜荆轲刺秦王没有成功,徒然死在秦宫之中。 

像秦武阳那样的人如同死灰一样,跟他这样的人结交朋友,事情怎么会取得成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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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客少年场行赏析

诗人一直有“安社稷,济苍生”的壮志雄心,但总不能如愿,于是在无奈中不期然发出不平之鸣。这首诗就是此种情况下的心声。   此诗塑造了一个剑术超过白猿公,纵横江湖的少年侠士形象。他剑术高强,却一直未能得到施展…展开

此诗塑造了一个剑术超过白猿公,纵横江湖的少年侠士形象。他剑术高强,却一直未能得到施展的机会,于是发出了愤恨激越的郁闷不平之鸣。

开首六句写少年所骑骏马的神骏与装饰之豪华。“平明”写少年在白天骑马相互驱驰,在洛门东结交朋友;接着,“少年”两句写其剑术超过传说中的白猿公,突出其剑术之高超。接下来“珠袍”八句写其纵横江湖之勇猛形象。特别是“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两句,写尽了少年的豪侠形象。最后六句借荆轲刺秦事抒发内心的情感。与一般的咏叹荆轲刺秦的诗不一样的是,全诗没有出现荆轲的名字,但“缺场”的荆轲事实上是诗中的主角——诗人自己。诗人批评谋划行刺秦始皇失败的燕太子丹,是因为他没有给荆轲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展身手的条件,反倒找来一个进入秦宫就面如死灰的秦舞阳,帮了倒忙,给剑客造成干正事的掣肘。这种批评正好表现出诗人渴盼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

这首诗虽然有郁闷与不平,但依旧是那种扬厉雄健的风格,很好地表现了诗人的豪侠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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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开元二十年(732年)正月,以朔方节度副大使礼知节度事。率兵讨契丹。于范阳之北大破两蕃之众。十月,玄宗到洛阳以北(今山西省一带)地区出巡,诏令巡幸所至,地方官员可将本地区贤才直接向朝廷推荐。

作者介绍

李白 李白 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是屈原之后最具个性特色、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有“诗仙”之美誉,与杜甫并称“李杜”。其诗以抒情为主,表现出蔑视权贵的傲岸精神,对人民疾苦表示同情,又善于描绘自然景色,表达对祖国山河的热爱。诗风雄奇豪放,想像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善于从民间文艺和神话传说中吸取营养和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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