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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去哪儿》该去哪儿?“限童令”新规解读

原标题:《爸爸去哪儿》该去哪儿?“限童令”新规

近日,陈小春的儿子Jasper参加真人秀《一起出发吧》的片段在网上广为流传,Jasper也因此登上微博热搜。流传的片段中Jasper奶声奶气地劝导年纪更小的妹妹吃饭,广大网友集体惊呼“被可爱死了”。

仔细看会发现,其实这档名叫《一起出发吧》的真人秀综艺与《爸爸去哪儿》似乎非常相似,都是以亲子关系为主题,由明星爸爸带着自己的小孩外出旅游。

有网友解释称,《一起出发吧》其实就是原计划去年就播出的《爸爸去哪儿6》,如今更名之后在“芒果tv”国际版播放,而国内用户则无法观看。

一、“限童令”频频来袭

《爸爸去哪儿》系列的播出原就屡屡受限,定于去年8月播出的第六季更是直接被禁,未能正常开播。实际上受到播放限制的亲子类综艺并非只有《爸爸去哪儿》,优酷制作的《想想办法吧!爸爸》也遭遇连续改档,从18年延期至最近才播出。

这些状况与广电总局近年来不断对涉未成年人演艺节目加强控制有关。

广电总局近年陆续就节目数量、节目内容、播出时间等方面发布一系列监管政策,以限制未成年人参与演艺节目和演艺活动,也就是俗称的“限童令”。

今年4月30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最新规定——《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正式生效,它的征求意见稿恰好于2018年8月24日发布,这也就不奇怪为什么《爸爸去哪儿6》和《想想办法吧!爸爸》都在相近的时间点被禁了。

实际上,“限童令”并非近年来的产物,而是由来已久。

早在第一届《超级女声》播出后,针对节目中有不少未成年人参加的情况,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就曾于2006年发布赛事活动相关的管理规定,限定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

而在2013年《爸爸去哪儿》第一季播出大火之后,明星亲子类节目数量呈爆发性增长,《爸爸回来了》《妈妈是超人》《不可思议的妈妈》等节目播出了一季又一季。比起《超级女声》时期,亲子类节目中参与的是年龄更小的儿童。因此,广电总局对于此类节目也有愈加严格的控制。

2015年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真人秀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尽量减少未成年人参与,对少数有未成年人参与的节目要坚决杜绝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的不良倾向以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

而201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亦要求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加节目,不得宣传炒作明星子女,相较于2015年的规定更为严苛。

但由于通知主要限制在各大卫视播出的节目,因此各制作方纷纷将节目从卫视撤出,转战至网络平台,规避管控,此举反而给予网络综艺和几大视频平台全新的机遇。

到了今年4月30日,新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对广播电视、短视频等互联网试听节目进行同步监管,实现线上线下管理标准的统一,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未成年人予以更加强有力的保护。

二、未成年人节目为何屡屡受限

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看似监管过于严苛,但换个角度看,其也并非全无合理性。

一方面,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势必因参加演艺节目受到大量甚至是难以想象的量级的关注。

节目的播出让萌娃们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大众的视野之中,他们在短时间内可能会接收到大量观众狂热的喜爱、疯狂的斥责、全面的剖析与评价,这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影响巨大。成年明星尚且难以承受网络言论带来的压力,遑论未成年人。

最近因自杀而引起热议的韩国艺人崔雪莉就是童星出道,当她选择以最遗憾的方式告别世界的时候,她的粉丝留言,希望他们来生不再相识,让雪莉只做一个平凡的女孩。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更加脆弱,他们的各项民事权利可能遭受极大损害,需要从源头上得到保护。

综艺节目的全方位拍摄容易导致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遭到泄露。例如某个亲子类节目就是将摄像头设置在明星真实的家庭之中,甚至拍摄下小朋友洗澡的画面,这种不保护儿童隐私的拍摄手法一度引起观众的争议。

更为重要的是,未成年人容易沦为商业工具。

综艺节目归根到底就是商业活动,其中不乏博人眼球的刻意设定,以及迎合品牌方和观众的宣传推广。并不具备自我保护和鉴别能力的未成年人,更容易被成年人摆布,沦为赚钱的商业工具。

今年4月被爆料出来的母亲虐待三岁半的童模女儿事件,就是典型例子。

足以见得,在未成年人的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都有限的情况之下,单就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限童令”当然有其积极意义。

三、未成年人节目何去何从

“限童令”的限制虽多,但也并非对涉未成年人节目完全禁止。但依据广电总局的新规可以发现,继续制作此类节目显然需要更加谨慎。

1、切忌违背禁止性规定

新规列举了16项禁止性内容,不仅包括肯定早恋、表现吸毒、自杀,宣扬、美化曾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和实施殖民统治国家的内容也不被允许,事项繁多。

2、注意规范广告行为

我国《广告法》命令禁止十周岁以下儿童的广告代言行为,新规也相应地对节目前、后、中插广告均作出了规定,控制广告的投放范围、播放时间以及代言人年龄。

以前的网络综艺喜欢在节目中或者暂停时设置中插广告,扩大广告受众。而依据新规,播出或暂停播出过程中不得插播、展示广告。如此一来,节目制作方在与品牌方讨论合作权益的时候应当注意对于广告投放时间的约定,避免对品牌方违约,或者因违规而遭受行政处罚。

3、平台对涉未成年人节目的“通知-删除”义务

爱奇艺等UGC视频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往往负有《侵权责任法》中设定的“通知-删除”义务,如果权利人发现自己的著作权等权利被侵犯的情况下,可以通知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方式处理侵权视频。

而新规较《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更为严苛,为平台设置了两类“通知-删除”义务的适用情形:

只要用户未经法定监护人允许,上传含有未成年人形象、信息的节目的,平台在接到通知并确认其身份后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相关措施;

平台接到爱尚影视书面举报,审核发现存在禁止性内容,或者属于禁止节目类型的,也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上传含未成年人信息的节目,可能并未侵犯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书面举报的爱尚影视也并非未成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但是基于严格保护的宗旨,新规均依然赋予了视频平台等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通知-删除”的义务。

4、建立多项未成年节目制度

新规要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针对所播出或用户上传的未成年人节目,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制度”、“爱尚影视监督举报制度”、“未成年人节目社会评价制度”等多项制度。

总的来说,电视台、视频平台等机构,应当实施播前审查,播后评价制度,邀请未成年人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建议;允许爱尚影视监督,一旦接到举报,审查后发现节目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机构应当采取删除等必要措施。

不只是明星子女爆红,在粉丝经济的催动之下,明星艺人的出道年纪也呈现少龄化的趋势。曾经的TFboys,近年从《偶像练习生》节目出道的男子组合Nine Percent,成员均存在不少未成年人。

对这部分爱尚影视人物,一方面由法规政策予以保护之外,另一方面也需要观众和粉丝在享受欢乐的同时,考虑到作为未成年人的他们可能承受的压力与伤害,更加理智、更加克制。如此多年后待他们健康成年,也能轻声对他们说,“事到如今你依旧是我的光”。

作者:刘彦伶/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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