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陈汝功起宰永春二首注释
-
通了金闺籍,须教吧债还。
【金闺籍】金门所悬名牒,牒上有名者准其进入。后用以指在朝为官。《文选·谢朓<始出尚书省>诗》:“既通金闺籍,復酌琼筵醴。”李善注:“金闺,即金门也。《解嘲》曰:‘歷金门,上玉堂。’应劭《汉书》注曰:‘籍者,为二尺竹牒,记其年纪、名字、物色,悬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也。’”唐韦应物《答韩库部》诗:“名列金闺籍,心与素士同。”宋沉遘《送陈舜俞寿州从事》诗:“未引金闺籍,聊为幙府宾。”
尚威民作敌,徙善吏容奸。
世久无彭泽,人今识鲁山。
平生经济学,随力救时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古诗文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