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秋(1391—1483) 明浙江鄞县人,字彦广,号默庵。永乐十八年举人。初判东昌,迁雷州守,筑堤以改良盐碱地。改永州,又改巩昌府,岁饥,擅发边储三万七千余石以赈。上疏自劾,景帝原之。天顺间致仕。工诗,善画花卉,尤工墨梅,兼擅画鱼。有《默庵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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