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州赵公救灾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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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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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熙宁八年夏天,吴越一带遭遇严重旱灾。这年九月,资政殿大学士赵公出任为越州长官。在百姓未被饥荒所苦之前,就下文书询问所属各县遭受了灾害的有多少乡,百姓能够养活自己的有多少户,应当由官府供给救济粮的有多少人,可以雇用民工修筑沟渠堤防的有多少处,仓库里的钱粮可供发放的有多少,可以征募出粮的富户有多少,僧人道士以及读书人吃剩的余粮记录于簿籍的有多少实存,让各县呈文上报知州,并且谨慎地作好准备。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州县官吏登记报告,全州孤儿、老人、疾病、体弱不能养活自己的共有二万一千九百多人。向来规矩,官府每年发给穷人救济,应当发到三千石粮米就停止。赵公征收富户人家上缴的,以及僧人道士吃余下的粮米,共得谷物四万八千多石,就用它来补助那救济的费用。让规定从十月初一开始,每人每天领一升救济粮,孩童每天领半升。赵公担心领米的人太多会相互践踏,又让男人女人在不同的日子领米,并且每人一次领两天的口粮。他又担心乡民将流离失所,就在城镇郊外设置了发粮点共五十七处,让各人就便领粮,并通告大家,离开自家的不发给粮食。估计到办理发粮的官吏不够用,便选取没有任职并住在越州境内的官吏,供给他们粮食并把事情委任给他们。不能养活自己的人,有了这样的供应。能够买得起粮食的人,就替他们告诫富人不能囤积米粮不卖给他们。又替他们调出官粮,共五万二千余石,用低价卖给百姓。设置卖粮点共十八处,让买粮的人自行就便像领粮的一样。又雇用民工修补城墙四千一百丈,费工三万八千个,计算他们的佣工发给工钱。有愿意出利息借钱的老百姓,官府劝告富裕人家放手借钱给他们,等田中谷熟,官府为债主出面责令他们偿还。被抛弃的男女孩童,都让人收养他们。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第二年春上,瘟疫很严重。官府设立病院,安置无家可归的病人。招募两位僧人,把照料病人的医药和饮食委托给他们,让那些病人不失去依靠。凡是死去的人,就地埋葬他们。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按规定,遇灾年给穷人发放救济满三个月就停止,这年发放到五月才停结束。有不便行公文处理的事情,赵公一概自己担当责任,不因此连累下属官员。有请示上级的事,有些对救灾有较多的好处,就立即施行。赵公在这段时间,早晚劳心力从未稍微懈怠,事无论巨细必定亲自处理。给病人吃药吃饭的开销花的多是自己的钱。百姓不幸遭遇旱灾瘟疫,能避免辗转死去;即使死了也不会无人收敛埋葬,都是靠赵公的力量。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这时旱灾瘟疫遍及吴越一带,百姓遭受饥荒瘟病,死去的将近一半,灾情没有比这更大的了。皇上勤于政务,我们州县的官员更应该效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赵公抚慰百姓,百姓尤其认为有了依靠和归宿。用来筹划安顿民众的事,哪个先哪个后以及如何开始如何结束,在这方方面面之间,曲折周到细致详尽,没有不考虑到家的。他的施政虽然只在越州,他的仁爱却足够昭示天下;他的措施虽然只是在短时间内实行,他的方法却足够传给后人。大约灾害发生,太平时代也不能让它避免,却能够预先作防备。百姓遭受灾难后才去思考对策,与事先有所考虑相比,就有很大差距了;不熟习而还要去做,与那些平时就留心的人,两者也有很大差距。我特意到越地采访,收集到赵公推行的一套办法,很乐意把它详细地记载下来是,用来宽慰越州人对赵公的思念感激之情,将使后来有心为民做事的官吏在不幸遇到灾年的时候,能推行赵公已经试行过的办法,那救灾的章程条例可以不须顷刻就制定好,那么赵公的恩泽怎么能说是很小并且只影响眼前吗?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公元1079年,由大学士,加升,太子少保,致仕(年龄为七十岁或有重病),归家还乡在衢州。(他)直道而行的风气流行到(当时)朝延,和乐平易(厚道)实实在在的人,这里不详细介绍。写篇(饥荒)灾年治理办法可教育后人,命名为《越州赵公救灾记》。 -
熙宁八年: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熙宁,宋神宗年号。
吴越:今江苏南部、浙江北部分一带。
知越州:主持越州政务的地方长官。
前民之未饥:在老百姓还没有闹饥荒之前。
为书问属县:写公文询问下属各县。
被:蒙受、遭受。
能自食者:自己有钱粮能够度过饥荒的。
廪:粮仓。此处指由官仓供给粮食。
库钱:公库的存款。
仓粟:官仓的存粮。
可募出粟者:可以劝募捐出粮食来的。
羡:余。
籍:账簿。
具存:实存。
对:回答报告。
不能自食者:自己没有能力度过饥荒的。
故事:向来的例规。
石:旧时容量单位,一石等于十斗。
敛:搜集,聚集。
输:缴纳。
佐其费:添补救灾的费用。朔:农历每月初一。
人受粟日一升:每人每天领米一升。
计官为不足用:估计到发粮放赈的官吏不够用。
又与粟再倍之:又给他们加倍的粮食。
病坊:临时设立的病院。
属:通“嘱”托付。恃:依靠。
在处:所在之处。
瘗:埋葬。
法:指官府的规定。
尽三月当止:满三个月就要停止。
非便文者:不便于见之公文的,即不能随便处理的。
辄:立即。
蚤:同“早”。
惫:乏,用尽。
少:稍。
私钱:指赵公自己的钱。
罹:遭遇。
得免于转死:得以避免流离死亡。转,流离辗转。
殆:将近。
拊循:抚慰。
依归:依附。
施:施行、实施。
示:昭示显示。
灾沴:灾害、疾疫。
为之备:预先做好准备。
病:此处指遭受灾害。
图:图谋,处指设法挽救。
间:距离差别。
习:习惯指经验。
故采于越:曾经在越州访询考察。
识:记录。
推:采用。
科条:法规条令。此处指办法。
具:完备。
泽:恩泽。
小:指地域而言非小。
太子少保:加官非实职。致仕:辞官退休。
家于衢:在衢州安家。
直道正行:为人正直的行为。
岂弟:即恺悌,平易近人。
实:品德。
荒政:救济灾荒的施政措施。
师: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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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州赵公救灾记
…展开这篇文章之所以能够打动人心,固然在于赵抃救灾事迹本身,但与文章在艺术上的特色是密不可分的。
民本思想与其说是一种“思想”不如更本质一点把它看作一种朴素真挚的情感。与这种情感相一致这篇文章呈现出自然淳朴的文风,这也是曾巩散文惯有的风格。这种文风体现在运笔行文上,就是一切都如行云流水般自然,完全按照事情发展的逻辑顺序来写,毫无雕琢之迹:先调查研究后制定措施,再付诸实践最后取得成绩。与韩愈苏轼的陡峭突兀之笔迥然不同。这种文风,体现在语言上就是质朴少文。我们知道,曾巩的文章,在唐宋散文八大家中,是最缺乏文采的一个,这是曾巩散文在建国后遭到冷落的重要原因之一。纵观此文毫无形容刻画句句实在不可移易。用今天“文学性”的要求去看,自然是很大的不足:但缺乏文采并不等于缺乏感情,恰恰相反,正是这种朴实无华的文笔传达出了浓郁真挚的感情。因而对于曾巩散文的朴拙少文,还是应该辩证地看待。
曾巩散文长于记叙的特点,在这篇文章中表现得十分突出。救灾本是一件头绪纷繁的事情但作者却能以要驭繁,把握关键,条分缕析,叙事清楚,毫不给人繁琐之感。文章首段写赵抃备灾的考虑,一连提出七个问题,面面俱到而又有条不紊。这七个问题是全文的总纲,以下都紧紧围绕这七个问题来写。但又不是机械地回答这七个问题,而是把灾民分成“不能自食者”和“能自食者”把灾情分为旱情和疫情然后就此一一出具措施既完全解决了首段提出的问题,条理又十分清楚。借用文中“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的话来评价此文,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曾巩的文章,得力于经、史。得力于经,是指他的文章大抵都是为了论道,即使是应酬性的文字,也少有不论及道者。所以他作杂记文,决不就事论事,为记作记,停留于事情本身。他总要从他所记叙的事情中,挖掘出一点东西,或是人们不易体察的感情,或是较为深刻的哲理,或是更具普遍性的原则,这往往能提高文章的格调。这篇《救灾记》作者的目的并不是为赵抃树碑立传,他是把赵抃作为一个“有志于民”的官吏楷模来写因为“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并号召其他官吏“推公之所已试”,向赵抃学习。这样写,就堪称一篇经世致用之文,也才符合儒家传统的“文以载道”的准则。另一方面,说曾巩的散文得力于史,不仅仅是因为他在文章中总是旗帜鲜明地褒贬是非,评判得失,还因为他的文风严谨,常常带有史传性。他的这篇《救灾记》如果截去末段的议论,就俨然像一篇严肃的史传文。全文仅一千字,确切的统计数字就出现了八九次,一般的文学性散文是不这样写的。这个特点,与全文的自然淳朴,行文的平易,语言的质木少文,叙事的井井有条,结构的谨严相致。把这些特点统起来看我们就比较容易把握住曾巩散文的特色了。
最后,需要补充几句。曾巩这一类文章,绝非故作高论,他是身体力行的。他在地方任上减赋赈饥、治暴降盗完城修桥储药救灾等种种政绩,在历史上都有详细记载。正是因为他有这些实践,这篇文章才能写得这样实在,这样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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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州,治在今浙江绍兴县。赵公即赵抃,宋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州)人,字阅道,卒谥清献。赵抃居官正直无私,弹劾不避权贵。由于他曾任殿中侍御史,所以京师中对他有“铁面御史”之誉。后任右谏议大夫、资政殿大学士,晚年执越州政务,在越州治绩卓著。特别是在熙宁八年、九年吴越饥疫兼作之际,赵抃在救灾中表现出卓越的见识和吏治才能,在朝野中颇负盛名。《宋史·赵抃传》载:“吴越大饥疫,死者过半。抃尽救荒之术,疗病埋死,而生者以全。下令修城,使得食其力。”曾巩曾出任越州通判,也出色地从事过救灾工作。他详录赵抃救灾业绩,以期总结救灾经验,并盛赞赵抃的吏才与吏德,以为后人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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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
曾巩(1019-1083),字子固,南丰(今属江西)人。少有文名,为欧阳修所赏识。曾与王安石交游。嘉佑年间(1056-1063)进士。官至中书舍人。散文平易舒缓,长于叙事说理,讲究章法结构,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亦能诗,有《元丰类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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