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传·昭公·昭公十年》

        【经】十年春王正月。夏,齐栾施来奔。秋七月,季孙意如、叔弓、仲孙玃帅师伐莒。戊子,晋侯彪卒。九月,叔孙婼如晋,葬晋平公。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成卒。


        【传】十年春,王正月,有星出于婺女。郑裨灶言于子产曰:「七月戊子,晋君将死。今兹岁在颛顼之虚,姜氏、任氏实守其地。居其维首,而有妖星焉,告邑姜也。邑姜,晋之妣也。天以七纪。戊子,逢公以登,星斯于是乎出。吾是以讥之。」


        齐惠栾、高氏皆耆酒,信内多怨,强于陈、鲍氏而恶之。


        夏,有告陈桓子曰:「子旗、子良将攻陈、鲍。」亦告鲍氏。桓子授甲而如鲍氏,遭子良醉而骋,遂见文子,则亦授甲矣。使视二子,则皆从饮酒。桓子曰:「彼虽不信,闻我授甲,则必逐我。及其饮酒也,先伐诸?」陈、鲍方睦,遂伐栾、高氏。子良曰:「先得公,陈、鲍焉往?」遂伐虎门。


        晏平仲端委立于虎门之外,四族召之,无所往。其徒曰:「助陈、鲍乎?」曰:「何善焉?」「助栾、高乎?」曰:「庸愈乎?」「然则归乎?」曰:「君伐,焉归?」公召之而后入。公卜使王黑以灵姑金ぶ率,吉,请断三尺焉而用之。五月庚辰,战于稷,栾、高败,又败诸庄。国人追之,又败诸鹿门。栾施、高强来奔。陈、鲍分其室。


        晏子谓桓子:「必致诸公。让,德之主也,谓懿德。凡有血气,皆有争心,故利不可强,思义为愈。义,利之本也,蕴利生孽。姑使无蕴乎!可以滋长。」桓子尽致诸公,而请老于莒。


        桓子召子山,私具幄幕、器用、从者之衣屦,而反棘焉。子商亦如之,而反其邑。子周亦如之,而与之夫于。反子城、子公、公孙捷,而皆益其禄。凡公子、公孙之无禄者,私分之邑。国之贫约孤寡者,私与之粟。曰:「《诗》云:『陈锡载周』,能施也,桓公是以霸。」


        公与桓子莒之旁邑,辞。穆孟姬为之请高唐,陈氏始大。秋七月,平子伐莒,取郠,献俘,始用人于亳社。臧武仲在齐,闻之,曰:「周公其不飨鲁祭乎!周公飨义,鲁无义。《诗》曰:『德音孔昭,视民不佻。』佻之谓甚矣,而壹用之,将谁福哉?」


        戊子,晋平公卒。郑伯如晋,及河,晋人辞之。游吉遂如晋。九月,叔孙婼、齐国弱、宋华定、卫北宫喜、郑罕虎、许人、曹人、莒人、邾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如晋,葬平公也。郑子皮将以币行。子产曰:「丧焉用币?用币必百两,百两必千人,千人至,将不行。不行,必尽用之。几千人而国不亡?」子皮固请以行。既葬,诸侯之大夫欲因见新君。叔孙昭子曰:「非礼也。」弗听。叔向辞之,曰:「大夫之事毕矣。而又命孤,孤斩焉在衰絰之中。其以嘉服见,则丧礼未毕。其以丧服见,是重受吊也。大夫将若之何?」皆无辞以见。子皮尽用其币,归,谓子羽曰:「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夫子知之矣,我则不足。《书》曰:『欲败度,纵败礼。』我之谓矣。夫子知度与礼矣,我实纵欲而不能自克也。」


        昭子至自晋,大夫皆见。高强见而退。昭子语诸大夫曰:「为人子,不可不慎也哉!昔庆封亡,子尾多受邑而稍致诸君,君以为忠而甚宠之。将死,疾于公宫,辇而归,君亲推之。其子不能任,是以在此。忠为令德,其子弗能任,罪犹及之,难不慎也?丧夫人之力,弃德旷宗,以及其身,不亦害乎?《诗》曰:『不自我先,不自我后。』其是之谓乎!」


        冬十二月,宋平公卒。初,元公恶寺人柳。欲杀之。及丧,柳炽炭于位,将至,则去之。比葬,又有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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